铁东区回迁安置房源采购项目(千山区政府南地块)专家论证结果公示
采购人:鞍山市铁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铁东区回迁安置房源采购项目(千山区政府南地块)
采购内容:铁东区回迁安置房源,1000套商品房(最终以回迁安置居民签订协议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说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市场化、分散化和货币化的要求,按照《鞍山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市场化安置指导意见》,结合铁东区实际,从市场收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按照政府采购办法,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但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鞍山龙之梦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鞍山市建国大道1500号
公示的期限:2015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李宜男
联系电话:0412-2699861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附:专家论证意见
铁东区回迁安置房源采购项目(千山区政府南地块)专家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SYJL-20151008-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鞍山市铁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招标代理: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论证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3:30
论证地点: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六楼大会议室
论证专家:论证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专业人员抽取。
专家姓名 |
王建平 |
宋晓鹏 |
王克 |
肖敏 |
王晓丹 |
专业名称 |
公用房建设 |
造价 |
住房建设 |
造价 |
住房建设 |
论证结论:
论证委员会专家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论证,本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经发布招标公告后只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根据鞍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鞍山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实施市场化安置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由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实施细则,在本区域范围内操作实施。收购的商品房以竣工待售的现房为主,收购安置住房原则上应在原房屋附近区域,或上级类似地区收购,购买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当当年竣工交付使用。综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