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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粮油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6 |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委托,对“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19粮油质量检测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GJCG2019GH7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是否进口产品

01

01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1

2,000,000

02

0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

1,550,000

03

01

气相色谱仪

1

420,000

02

微波消解仪

1

285,000

03

大米食味计

1

141,000

04

氮吹仪

1

50,000

05

分散机

1

22,000

06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32,000

合计

10

4,500,000

招标内容说明:

1.项目采购预算:450万元;

2.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否则其投标无效;

3. 每个包报价不能超过各包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报价包括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标注“进口”的产品(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除外;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5.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6.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相关规定,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并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凡已经办理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递交投标文件效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密封和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帐号注册(供应商 代理机构 评审专家)”——“注册查询”对供应商入库情况进行查询,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即日起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见网站公告下“附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报名方式: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九、投标供应商的计算:

本项目在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二)》中的核心产品出现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十、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4 22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第五开标室)。

十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方式及开评标相关要求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1.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3.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

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交易中心 刘红军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2开标室(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86881  手机:13841267766

备注:交易中心8:3016:00(工作日)收件,快递员送达开标室后须签字确认。

4.快递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云视讯APP 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6.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中心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

8.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

9.《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和递交;

10.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址: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8-1

联 系 人:张轶华

联系电话:1318808680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2-5212882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6881558680955878815555820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三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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