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己由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办以鞍发改可研审(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鞍山赢顺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达道湾街道、宁远街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改造村庄包括:小台子、张忠堡、新堡村、双楼台、包董岳、大阳气、孙周新、烟狼寨、大郑台村、邢阳气村共计10个村庄7552户居民。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pvc给水主管线1.417万米、改造pvc等支管线47.03万米、入户pvc管12.81万米,道路恢复面积58221平方米、智能水表7552个,泵站工程10座,智慧水务系统1项。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5月22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05月17日;
标段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E210387ET03000001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供水管网工程、加压泵站工程、安装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
标段类别:施工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8764.26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电汇、汇票。
2.3其他: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次供水加压泵站10座、新建智慧水务平台1座,新建室外供水管线约585km,新建室内供水管线约75.5km,道路恢复面积约5.85万㎡,新建智能水表7552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8)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9)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且在公布期内的;(10)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1)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2)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3.4是否允许互夸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1nzb.com:8888/#/1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09:3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
6.投标相关事宜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鞍山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站,负责人:孙先生,联系方式:0412-8416300。
2.招标负责人:苏倩、张猛,联系方式:0412-259200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赢顺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韩国商业街1#楼15层108号写字间
邮 编:114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2-8929009
传 真:/
电子邮件:4522699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 编:114000
联系人:苏倩、张猛
电 话:0412-2592001
传 真:0412-2592001
电子邮件:bzzbb2@126.com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