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鞍农田【20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2年度海城市析木镇、马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022年度海城市毛祁镇、海城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城市析木镇、马风镇、毛祁镇、兴海街道、西柳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2022年度海城市析木镇、马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本标段共新建旱田1.95万亩,其中析木镇缸窑岭村、红土岭村、柳官村、松树沟村、羊角峪村、老达堡村、打白虎村,新建旱田1.24万亩;马风镇范马村、孔马村、马风村、前马村、杨马村,新建旱田0.71万亩。 第二标段:2022年度海城市毛祁镇、海城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本标段共新建旱田1.65万亩,其中毛祁镇北毛祁村、曹家堡村、傅家沟村、葫芦峪村、南毛祁村、小河村,新建旱田1.22万亩;海城河流域兴海街道后力社区、三里社区,西柳镇东柳村、西柳村,新建旱田0.43万亩。 2.3 投资额:82.8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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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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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2022年度海城市析木镇、马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本标段共新建旱田1.95万亩,其中析木镇缸窑岭村、红土岭村、柳官村、松树沟村、羊角峪村、老达堡村、打白虎村,新建旱田1.24万亩;马风镇范马村、孔马村、马风村、前马村、杨马村,新建旱田0.71万亩。
第二标段:2022年度海城市毛祁镇、海城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本标段共新建旱田1.65万亩,其中毛祁镇北毛祁村、曹家堡村、傅家沟村、葫芦峪村、南毛祁村、小河村,新建旱田1.22万亩;海城河流域兴海街道后力社区、三里社区,西柳镇东柳村、西柳村,新建旱田0.43万亩。 2.6 工期要求:2022年06月30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549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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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下载文件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后回传至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张晶鑫。联系电话:0412-3334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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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8000.0元、二标段7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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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4日13:3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2022年度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N标段”及投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投标文件由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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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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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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