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路灯节能改造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路灯节能改造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路灯节能改造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1]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汤岗子街道所辖范围内。
2.2工程规模:
(1)既有照明灯具及光源节能改造(更换LED)
将现有耗能较高的钠灯、汞灯、节能灯以及超过质保期的LED灯,更换为LED路灯共计47909盏,其中铁东区更换8122盏,铁西区更换11830盏,立山区更换11212盏,汤岗子更换4546盏,桥梁、隧道、广场、公园等场所更换12199盏。更换杆内线缆49000米。
(2)路灯设施改造
更换路灯杆共850根,其中352根更换基础。其中更换8米路灯杆22根,9米路灯杆19根,10米路灯杆230根,12米路灯杆381根(212根更换基础),13米路灯杆58根,15米五火花路灯杆140根(140根更换基础)。更换电缆总长19520米,跌落式断路器50套,箱变20套。
(3)路灯智慧控制系统改造
新增路灯集中控制器651套,新增单灯控制器及调光电源各40998套,其中铁东区各9353套,铁西区各13794套,立山区各12411套,汤岗子各4654套,桥梁、隧道、广场等场所各786套。改造原有60平方米控制中心,并购置安装设备及系统63套。对既有路灯电源控制箱进行改造,原有部分控制单元拆除增设断路器434台。
(4)智慧路灯示范工程
该项目胜利路为智慧路灯示范段,道路长度630米,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新建智慧路灯杆34基,LED路灯34盏,视频监控17套,LED显示屏17套,环境传感器4套,一键报警器34套,IP音柱34套,无线wifi设备7套,智能充电桩4套。新增1台400KVA箱变,手孔井50座,路灯专用排管1300米。敷设照明及充电桩电缆3200米,敷设光缆8000米。
2.3投资额:16164万元,其中工程费14731万元。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编制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6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者照明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照明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5)投标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30日8:00时至2022年2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3投标单位开标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4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联 系 人:蔡亚男
联系电话:0412-558815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陈金龙、于宏伟
联系电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6
联系传真: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04
E—mail:lnbzzb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