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铁东立山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山供热铁东立山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0]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铁东立山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立山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一级网、新建截断井、改造一级网、改造二级网、改造换热站以及改造室内分户工程。具体规模包括:新建一级热力网3421米,新建截断井2座,改造一级网4813米,改造二级网11837米,改造换热站47座,改造室内分户立杠50879米。 2.3 投资额:98.0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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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成果文件的编制 2.6 工期要求:2020年07月30日开工2020年08月21日竣工,计划工期20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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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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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8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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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3日10:0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康宁街13甲 四楼会议室(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杨婷婷、高飞收,电话15940436661、13841243920),邮编:114005。投标文件由顺丰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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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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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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