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配套项目-电力工程
补遗说明(二)
各投标人:
一、现对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配套项目-电力工程工程量清单做如下补遗说明:
(1)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配套项目-电力工程中大量材料设备甲供,在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为“(不含设备及主材)”意思为投标总价中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价格,但甲供材料设备价格各家投标单位应关联到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关措施费。
(2)投标单位生成投标书自检后问题回复:
1)甲供材出现同一材料出现增项、缺项是否已经关联,如何处理;
回复:出现这种问题应该套定额补充的主材与甲供材关联时未关联完全,建议重新套定额后重新关联。
2)甲供材料号是否需要与导入完全相符,如何处理;
回复:出现这种问题应该是补充的主材设备先后顺序不同产生的,对造价应该没有影响。
3)措施费费率、计算基数是否遵照招标工程量清单;
回复:广联达GBQ5生成招标清单文件时未将表中基数和费率清空,经与广联达客服沟通,按广联达建议在新版清单中清空基数和费率。
4)当前项目结构与招标项目结构名称不符,如何处理;
回复:应该是投标单位操作问题建议咨询广联达客服,而且这种问题对造价应该没有影响。
二、由于工程量清单做出补遗说明,影响到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表”中
2.2.2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变更为:
2.2.2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0-05-27 10:00 |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鞍山东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裕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