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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街新建道路、排水EPC项目

发布时间:2020-04-01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冯家街新建道路、排水EPC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备案。以鞍立发改审【20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冯家街新建道路、排水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街道办事处。鞍钢新城、紫云东方之珠南;大名社区北;东至莘华路;西至园林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1)雨水主体工程:新建DN7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970米(2)污水主体工程:新建DN6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218米,新建DN5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677米(3)道路恢复工程:长度820米,车行道总面积18050平方米,非机动车道9750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14650平方米,绿化面积868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5251001001
冯家街新建道路、排水EPC项目
(1)雨水主体工程:新建DN7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970米(2)污水主体工程:新建DN6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218米,新建DN500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677米(3)道路恢复工程:长度820米,车行道总面积18050平方米,非机动车道9750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14650平方米,绿化面积86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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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0年05月15日 开工至 2022年07月04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27日 13: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开标室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欧阳琦深
姓名:
张馨元
单位:
鞍山市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邮编:
114000
邮编:
114001
联系人:
欧阳琦深
联系人:
张馨元
电话:
0412-6619806
电话:
0412-2211900
传真:
传真:
0412-22119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zhcgdl@163.com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