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澄清说明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望周知!
因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与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不符,现做如下改动:
1、由原文件中计划工期: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90天。更改为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71天。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09月04日10:00时。
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09日10:00时。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和文件其他部分无变化。
特此说明
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