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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19-06-07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备案。以海发改发[2018]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腾鳌化工园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项目占地面积80829㎡。总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t/d,配置2*750/d机械炉排炉和2*15MW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钢结构厂房单跨跨度约为40米。其他详见图纸  
    3.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1551001001
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包含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包括红线内的所有工程,边坡挡墙、厂区道路;接入电网线路;天然气管网工程;中水供水管线、生产排水管线、雨排水管线、临建设施等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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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期要求:2019年07月01日 开工至 2021年07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并且[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项目总监身份证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14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5月24日 08时00分至2019年05月2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 http://www.lnzb.cn/lnzbtb/) (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及“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csggzy.com)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鞍山市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卫东
联系人:
吴英震、苏文栋
电话:
17704123344
电话:
04125830778
传真:
传真:
041258307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