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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区2018年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21 |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山区2018年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千山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发市农发办《关于千山区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的通知千农综字【20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千山区2018年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石牌路村
  2.2 工程规模: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方塘、泵房、水泵、管道输水、蓄水工程、配电工程等;田间道路等。
  2.3 投资额:335.0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额(万元)
AGJY2018-ZJGC074001001
千山区2018年大屯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方塘、泵房、水泵、管道输水、蓄水工程、配电工程等;田间道路等。
210
335.0
  2.5 招标范围: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方塘、泵房、水泵、管道输水、蓄水工程、配电工程等;田间道路等。
  2.6 工期要求:2018年09月15日开工2019年05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10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资格 ,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投标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1个类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48号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一单元1801)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报名
  5.1 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他报名手续。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6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4日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3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海华路36号
地址: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48号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一单元18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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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胡春风
联系人:
周静雯
电话:
0412-3542968
电话:
0412-2211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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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21190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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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