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大屯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办公室以鞍农改办[20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千山区大屯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千山区大屯镇
4.工程规模:25.8公里
5.工程总投资:702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奖补
7.工期要求: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9月5日
8. 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截止日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投标文件。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9日(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1号)
3.报名要求:报名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3: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1524225887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1号辽宁星烁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 024-31338155
投标保证金的开户行:交通银行辽河支行
帐 号:211111225018000515684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