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鞍山市黑大线烟狼寨至大郑台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交公工发[2017]300号《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鞍山市黑大线烟狼寨至大郑台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鞍山市公路管理处以鞍公计发[2018]54号《关于下达鞍山市2018年普通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境内。
2.2工程规模:本工程起于烟狼寨,终止于大郑台,起讫桩号为K1387+800—K1395+300,全长7.5公里。其中K1387+800—K1395+037段路面宽12米,两侧各1.5米土路肩,为二级路,K1395+037—K1395+300段路面宽由12米过渡至30米,两侧各1.5米土路肩,为一级路。
2.3工程总投资:1802.8万元。
2.4招标范围:路面、桥梁维修及安全设施等工程。
2.5计划工期:2018年7月5日开工至2018年10月3日竣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00--- 11: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证书只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全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进行报名。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2.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为贰拾万元;
4.2.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4.2.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签到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2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日新小区同心街10号
邮编: 114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412-2363106
传真:
联系人: 李鑫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
邮编: 114005
电话: 0412-2623002
传真: 0412-2623002
联系人: 杨丽娜、杨欢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鞍山汇城支行
账 号: 213311660018010006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