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流化悬浮高效洁净燃烧系列新能源锅炉产业化项目联合厂房二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煤浆流化悬浮高效洁净燃烧系列新能源锅炉产业化项目联合厂房二工程已由鞍经项备【2017】3号、鞍经项备【2017】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水煤浆流化悬浮高效洁净燃烧系列新能源锅炉产业化项目联合厂房二工程,建筑面积为48121.36平方米,单跨30.5米。其中联合厂房二建筑面积为43671.19平方米,层数为1层;生产辅房二建筑面积为4450.17平方米,层数为3-4层;具备招标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鞍刘路南、西临街东侧。
2.3合同估算价为 151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计划工期425天。
2.6本工程不分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报名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具备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5.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本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请于 2018 年 3月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领取地点: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7. 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3 日 10 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西临街16号
联 系 人:程佳
电 话:0412-824554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洪凤、姚婷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