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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立山区城市修补及提标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9 | 阅读次数:

2018年立山区城市修补及提标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立山区城市修补及提标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立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立发改审【2018】第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道路、道板大修项目21个,基础设施维修项目90个,公园、广场、围挡提标项目11个改造工程。

2.3投资额:11627.02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8年3月10日开工至2018524日竣工,计划工期7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 设计单位具有其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4)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二) 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投标牵头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3.3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拟派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用报告应在辽宁网站可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企业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须具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企业的);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9日至201812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119日至201812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4房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立山区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单楠

电    话:0412-5551004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 系 人:洪凤、李博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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